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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苏维埃特区根据地第24章 黔东苏维埃政权建设的法律依据

一、《革命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法草案》 黔东革命根据地政权机构分特区、区、乡三级。

特区和区建立革命委员会乡一级政权建立乡苏维埃政府。

关于政权组织的概况湘鄂西中央分局的一份报告中说“苏维埃的组织现在仅成立乡的一级十个公民举代表一人每乡有三个总代表现在照中央苏区办法改造并进行建立各区的苏维埃现在是区革命委员会的组织。

”① 革命委员会按照1934年6月23日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的《革命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法草案》组织实施。

该草案规定: (1)在某一地方工农群众斗争已经发展到武装的阶段即可建立革命委员会为革命斗争的领导机关。

(2)革命委员会是革命的政权机关不容许国民党官吏、区长、乡长、豪绅混入。

(3)革命委员会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不容许地主、富农参加。

(4)革命委员会是民主的机关各委员要由工农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公举。

如果委员不为自己的工人农民阶级谋利益群众随时可以撤销他的职务。

(5)革命委员会要为实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等法令而斗争;规定当地斗争的具体行动纲领。

(6)革命委员会可直接组织红军、游击队及自卫队和政治保卫队。

(7)县、区革命委员会应组织监狱及保卫队有处决反革命分子之权。

乡革命委员会可逮捕豪绅反革命分子经过工农群众大会亦有处决反革命罪犯之权。

(8)革命委员会之产生方法分两种:1.由当地的共产党、青年团、工会、农协各团体开会选举出来;2.由当地工农群众开大会选举出来。

(9)革命委员会分乡、区、县、特区等级。

(10)乡革命委员会选举委员七人至十一人内设主席一人自卫队队长一人。

(11)区革命委员会选举委员九人至十一人内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

设土地部、肃反部、自卫队区队部。

设政治保卫队十人至十五人。

(12)县革命委员会选举委员二十一人至三十人。

内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

设土地部、劳动部、经济财政部、肃反部、文化宣传部、军事部、秘书处各部设政治保卫队三十人。

(13)革命委员会是临时的政权机关负筹备组织苏维埃之责。

从其成立日起乡革委至多不得过一个月区革委不得过两个月县革委不得过三个月。

(14)为巩固革命的政权特规定纪律如下:1.不准反心、泄漏机密、勾结敌人如犯者处死刑;2.不准抢挑工人、农民的财产如犯者处死刑;3.不准借公报私仇杀工人、农民如犯者重罪;4.不准强奸妇女和放火犯者重罪;5.不准侵吞公款犯者重罪。

…… 该草案规定革命委员会的任务是:领导工人、农民、士兵开展分田、分粮取消捐税、抗债、增加工资、惩办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及反革命组织自卫队优待红军家属瓦解敌军保护工农集会、言论、出版和宗教自由保护革命“神兵”及其家属帮助雇农工会、农民协会的发展以及扩红等。

枫香溪区革命委员会制定的《沿河县第五区区革命委员会斗争纲领草案》中又增加了取消区长、镇长、乡长、闾长、邻长的制度;没收区长、镇长、乡长的土地财产;取消行斗行秤由区革委设公斗公秤不抽税等内容。

其他区革命委员会都先后参照枫香溪区革委的斗争纲领制定出本区的斗争纲领。

二、乡苏维埃 1934年7月8日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秘书处印发的《乡苏维埃》文件对苏维埃的性质、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乡苏维埃政府隶属区革命委员会有委员7至11名内设主席1名副主席1至2名自卫队长1名。

其工作内容是: (1)乡苏维埃要坚决执行苏维埃的土地法。

…… (2)乡苏维埃要坚决执行苏维埃的劳动法。

…… (3)乡苏维埃要坚决执行苏维埃的经济政策。

…… (4)乡苏维埃要坚决发展革命的文化工作。

1.要创办乡村革命俱乐部;2.要创办苏维埃小学。

(5)乡苏维埃要发展群众的武装组织。

1.要发展红色自卫队;2.要发展少年先锋队。

(6)乡苏维埃要发展肃清苏区内的豪绅运动。

1.要把豪绅反动分子逮捕起来;2.要把与反动分子有关系的地主及反动家属驱逐出境;3.苏维埃自卫队、游击队中不许有地主、富农和反动分子参加;4.要禁止地主、富农、商人集会、结社、出版之自由。

(7)乡苏维埃要发动工农群众反地主反富农的斗争。

1.帮助雇农工会;2.乡苏维埃要以贫农团为自己的柱石。

有重要问题先召集贫农团会议以便团结贫农、中农与地主、富农作坚决的斗争;3.在各方面要注意保护中农利益团结中农在自己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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